新黄河记者:张帅
今天,司法部发布了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问题解答。文件指出,此次行动由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意义重大。国务院相关文件已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需高度重视,落实到位。
关于涉企执法中常见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以及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也都给出了详细的情形界定。例如,乱收费涵盖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标准收费等;乱罚款包括无依据擅自设罚款项目、随意高额罚款等;乱检查涉及检查主体无权限、随意任性检查等。同时指出,专项整治、行业日常管理、隐患排摸等日常管理行为虽发起事由不同,但仍需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及规范要求。
在查办纠治问题的时限范围上,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纠治近年来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和案件,对于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长期未得到纠治的案件和问题,各地也应结合实际进行排查和纠治。
另外,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相关人员行政执法证的制发问题,解答称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制发行政执法证的,但如果有规章以上的依据受委托开展执法的,可以为本单位在执法岗位的正式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
编辑:俞丹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