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播打赏、校园欺凌、网络嘲讽.....这些知识点要知道!| 儿童节普法
海报新闻  6小时前

“六一”国际儿童节,是专属于孩子们的节日。在这个充满欢乐与希望的日子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违法责任年龄作出了更清晰的划分。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违法,法律分别如何处理?孩子偷偷给主播打赏或游戏充值的钱,能否追回?家长如果不管不问,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校园欺凌如何界定与应对?网络上的嘲讽言论是否构成违法,要不要担责?由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山东省律师协会共同推出的《大众说法厅》“六一”特别节目,邀请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云峰,为您一一解读。

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违法,法律如何规定?

姜云峰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虽不予处罚,但公安机关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在刑事领域,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仅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种严重犯罪担责;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负刑事责任。

法律通过从管教、矫治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梯次措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引导未成年人回归正轨。

未成年人打赏充值,能追回吗?

针对未成年人偷偷使用家长手机给主播打赏或游戏充值导致大额财产损失的问题,姜云峰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直播打赏等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家长发现后应及时与平台沟通,保留打赏记录、充值凭证等证据,如平台拒绝返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家长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的引导。

孩子犯法,家长将面临这些法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姜云峰表示,若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孩子侵害了其他同学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家长作为监护人需要代为赔偿损失。即使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也只能减轻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

其次,是更为直接的监护失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列举了监护人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就包括“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如果家长长期不履行这些法定的监护和管教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申请,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因监护失职导致严重后果,还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是,如果法院判决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而拒不履行,根据相关规定,还可能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因此,法律通过设定这些责任,有力地督促每一位家长必须肩负起教养子女的法定职责。

校园欺凌,怎么界定应对?

姜云峰解释,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的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打破了过去低龄欺凌者“一放了之”的惯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对于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的,则采取警示教育、心理干预、专门学校矫治等措施。

网络嘲讽,要担责吗?

一起真实案例:小学生小李因矛盾将班级群昵称改为“小王你好可怜”,个性签名改为“小王你散架了”,并在群内嘲讽,导致小王精神受损。家长提起诉讼。姜云峰明确表示,小李的行为虽未动手,但已侵害小王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王的监护人有权要求小李及其监护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侮辱罪、诽谤罪。姜云峰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语暴力同样要付出法律代价,家长和学校应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与法治教育。

法律是守护成长的铠甲。全社会应共同努力,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段童年,助力少年儿童在规则中自由奔跑,在保护中勇敢绽放。

编辑: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