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孙锋
2月28日,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多地医疗保障部门发布关于澄清分娩补贴与生育津贴申领有关事项的通告、关于网络不实信息的辟谣公告,澄清部分网络用户发布关于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分娩补贴(助)相关不实信息。
多地发布的通告、辟谣公告表示,近期,有部分网络用户发布通过爱山东App“鲁医保”小程序中“生育津贴支付”模块申领分娩补贴(助)相关不实信息,引发群众关注和咨询。
为保障参保人权益,德州市医疗保障局现就相关事项澄清如下:我市医保部门从未出台过分娩补贴(助)相关政策,网上将分娩补贴与生育津贴混为一谈、以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替代分娩补贴申领的内容,均为错误指引,请勿轻信。“生育津贴支付”模块仅用于企业单位的参保女职工(含2025年5月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人员)申请生育津贴。当次生育已经享受过生育津贴待遇的不能重复享受,且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请大家通过官方渠道(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医保政策与办事流程,或拨打我市医保咨询服务电话0534-2720336进行咨询,切勿轻信非官方平台的不实信息。
为避免误导公众,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就有关情况郑重辟谣如下:经核实,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未出台“分娩补贴(助)”相关政策,也未在官方渠道发布此类宣传报道。上述网络内容为虚假信息,请勿轻信。“鲁医保”小程序中“生育津贴支付”模块用于企业参保女职工(含2025年5月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申请生育津贴,申请人必须为企业参保女职工,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满12个月,当次生育已经享受过生育津贴待遇的不能重复享受。在此提醒广大参保群众,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切勿轻信非官方来源的不实信息,谨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医保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信息,请以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为准。如需了解更多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内容,可在“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查询。
此外,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就有关情况郑重辟谣如下:经核实,滨州市医疗保障局未出台“分娩补贴(助)”相关政策,也未在官方渠道发布此类宣传报道。上述网络内容为虚假信息,请勿轻信。滨州医保小程序(鲁医保)中“生育津贴申报”模块用于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生育津贴申报。在此提醒广大参保群众,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切勿轻信非官方来源的不实信息,谨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医保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信息,请以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为准。如需了解更多滨州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内容,可在滨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滨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查询。
编辑:刘玉红 校对:王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