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张帅
为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年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诉讼服务建设,针对残弱特殊群体在行动、交流等方面的不便,全覆盖、无障碍、精准化提供诉讼服务,努力让残弱特殊群体获得无差别诉讼服务体验。
配齐无障碍设施,让司法助残有温度。该院不断优化无障碍诉讼环境,全方位为残弱群体提供诉讼活动的便利性。根据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口重新铺设盲道,配置无障碍升降平台,为残障人士进出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便利条件;针对不同身体障碍,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低位服务台、轮椅、拐杖、助听器、老花镜、便民服务应急药箱等服务设备,帮助特殊群体充分享受诉讼服务。设置无障碍审判庭、无障碍调解室、残疾人专用车位,积极营造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进一步方便残障人士。
开通“绿色通道”,让司法助残有态度。该院注重服务细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业导诉员和志愿服务岗,为特殊群体提供诉讼引导。为特殊群体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对于到诉讼服务大厅的残障人士,指派专人陪同、协助办理立案、缴费、调解等诉讼服务,主动为不会书写诉讼文书的残障人士提供诉讼文书样本和各类程序咨询。聋哑人张某某起诉离婚案,该院开启立案“绿色通道”,通过在纸上书写沟通,优先为其办理立案。针对因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等有司法需求的残障人士,主动前移服务窗口,深入社区村民、田间地头,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
与残联联动共建助残,让司法助残有力度。该院与残联、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协作,为方便沟通,与县残联结合共同建立手语服务等专业人员名册制度。对于听说障碍当事人参加庭审的,主动联系有资质的专业手语翻译,为其提供诉讼辅助服务,充分保障诉辩权益。2023年3月份,该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审理一起聋哑人犯罪案件。为消除诉讼障碍,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等其他诉讼权利,该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并且特别邀请特殊教育学校的两位手语老师为本次庭审提供手语同声翻译,确保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依规缓减免交诉讼费,让司法助残有深度。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对涉残案件特殊标记、全流程提醒,实施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残疾人的免交、缓交、减免诉讼费申请优先审批,对经济确有困难、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当事人,依规缓、减、免诉讼费用。2024年7月份,王某某诉冠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因王某某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视力残疾,考虑到上述情况,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减免审批手续。
通讯员:王希玉 任召兵 校对:刘恬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