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早期历史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资料
新黄河  7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陈雪碧  

为全面挖掘、保护散存于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红色资源,留存珍贵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新黄河记者从中共山东早期历史纪念馆获悉,该馆近日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长期公开征集具有历史价值的红色资料。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一)文字资料:

1.反映中共山东党组织以及山东各地党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文件、报告、布告、命令、决议、指示信、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

2.记录中共山东党组织以及山东各地党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原始记录、新闻报道、宣传品、标语传单等。

3.重要党史人物的日记、书信、手稿、回忆录、传记、著作等。

4.反映中共山东党组织以及山东各地党组织创建、斗争、发展等方面的书籍、报刊、杂志、画报、艺术创作、采访记录等文献资料。

5.其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字记录。

(二)图像资料:

1.反映中共山东党组织以及山东各地党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人物、重要场所(如旧址、机关、联络点等)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2.记录济南乃至山东地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抗日战争、建设发展等的重大历史事件的照片、录像资料。

(三)实物资料:

1.中共山东党组织以及山东各地党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使用过的具有代表性的生活用品(如鞋帽、挎包、脸盆、水壶、茶缸、衣物、票证等)。

2.中共山东党组织以及山东各地党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使用过的证件票据、宣传品、旗帜标语、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等资料。

3.中共山东党组织以及山东各地党组织领导革命斗争、抗日战争等时期战斗使用的军旗、军服等军事用品以及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等。

4.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代表性的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存有上述红色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中共山东早期历史纪念馆捐赠原件或复制件。凡捐赠进馆的红色资料,经鉴定后由中共山东早期历史纪念馆永久保存,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复制:珍贵档案持有者如不愿捐赠原件,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本馆可提供专业复制服务(如扫描、拍照、复印等),复制后原件归还本人,复制件在中共山东早期历史纪念馆保存。

四、征集要求

1.提供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可靠,具有历史价值、研究价值或教育价值。

2.文字资料应尽量保持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3.图像资料应画面清晰,无严重破损。

4.实物资料应保持原状,具有代表性,并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等)。

5.请提供者尽可能注明档案资料的来源、形成时间、地点、主要人物及事件等背景信息。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实地访问联系纪念馆。

联系单位:中共山东早期历史纪念馆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31-86102040

电子邮箱:sdzqlsjnglxx@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共青团路1号

邮 编:250000

此次征集活动旨在保护红色文化遗产,共同守护齐鲁大地的红色记忆。

编辑:陈彤彤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