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薛冬
7月18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现场了解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持续拓展“政银企”合作覆盖面,目前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恒丰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开展战略合作,截至6月末,全省建筑业贷款余额8682亿元,同比增长15.0%,高出平均增速5.8个百分点,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同时,加快加力清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拖欠企业账款,着力减轻行业企业账款压力。
规范价款支付方式,保障企业资金自主权。严禁建设单位强制民营建筑业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确保企业对收款方式有自主选择权。在抵房、抵物偿还工程款时,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定合理市场价值,严厉禁止欠款方以虚高价值抵账,从源头杜绝变相拖欠。这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切实维护企业资金权益。
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加速资金回笼效率。将施工过程结算纳入招投标和合同条款,竣工后对已确认的过程结算不再重复审核,大幅缩短结算周期。财政、住建等部门提前介入政府及国企项目的过程结算审核,同时建立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结算分歧。明确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竣工结算并足额付款,不得以未审计为由拖延,支持合同中约定逾期赔偿条款,通过制度设计倒逼结算效率提升。
强化金融精准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聚焦融资难、贵问题,要求金融机构在授信、风控等方面对民营建筑业企业平等对待。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供应链票据等业务。推广“信易贷”等金融产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确保企业到期资金平稳接续。对优质项目,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新增贷款、项目保函等方式给予支持,切实缓解企业流动性压力。
完善长效清欠机制,筑牢资金保障防线。将政府违约失信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推动国企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付款效率。健全合同纠纷法律救济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定期披露账期信息。加强审计监督,把工程款拨付作为审计重点,对未按规定付款的单位责令整改并通报。通过全链条监管,逐步形成“预防-调解-惩戒”的闭环体系,为民营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稳定资金环境。
编辑:周全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