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郭梦桐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109号),旨在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我省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涵盖全省依法合规建设的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等电网项目,围绕规划衔接、审批效率、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多项突破性举措。
强化规划引领与资源预留,《意见》明确,各地要将电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文物保护区等专项规划时,必须为变电站站址、输电线路走廊等预留空间。经批准的电网设施用地及通道将依法予以保护。
破解用地与迁改难题,为保障项目落地,文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电网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单,优先落实新增用地、林地占补平衡等指标。针对输配电线路占地,明确不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由电网企业参照征地补偿标准对权利人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同时规范电网设施迁改管理,坚持“后建服从先建,谁申请谁出资”原则,确保迁改工程不低于原有技术标准和输送能力。
简化审批提升服务水平,在审批流程上,对于现有变电站或线路通道内的增容、改建项目,且不新增用地的,无需重复办理文物保护等相关手续。此外,《意见》要求各地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建立电源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主动为各类电源接入提供便利,保障用户获得安全可靠的供电服务。
多方协同保障安全运行,文件强调建立省、市、县三级电网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定期解决建设中的难点堵点。公安等部门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网设施的犯罪行为,保障电网建设与运行安全。
该意见自2026年2月13日起施行,将为山东电网高质量建设营造更加高效、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编辑:曹梦佳 校对:刘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