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焜染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6〕25号)。该文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7月1日。
出台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业用地管理,守住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助力工业经济标志性产业链培育,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临沂本地实际制定,全市范围内工业控制线划定、调整以及线内用地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明确,工业控制线是为保障工业长远发展划定的工业用地保护线,控制线范围内包含工业用地,以及配套的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控制线统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遵循合理布局、保障发展、集约高效的原则,并设置明确标准:现状集中成片工业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工业用地,须全部划入控制线;各县区划入控制线的工业用地面积,占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为推动产业集聚,单个控制线最小规模不低于10公顷。
在划定流程上,控制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确定整体要求,再由各县区对应部门拟定辖区划定方案。方案报批前,需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7个工作日。市辖区方案经审议后由市政府审批,各县方案由当地县政府审批,并向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备。所有获批的控制线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并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理。
对于控制线调整,办法提出严格约束要求。已正式批准的控制线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产业发展需要调整的,必须保证整体用地规模基本稳定,调入地块尽量与原有控制线范围相连,且符合划定标准。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控制线调整,可分别结合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调整方案需列明调整原因、相关部门意见以及新旧方案对比内容,获批后及时完成信息上报更新。
同时,文件对控制线内部用地功能、项目布局作出细化规定。控制线内以工业用地为主体,工业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面积的60%。除宿舍、食堂等生产必需配套设施外,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建设成套商品住宅、商务公寓等与工业生产无关的建筑。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在控制线内选址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优先向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布局。
针对未划入控制线的现状工业用地,临沂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类处置:规划用途仍为工业用地的,可继续正常使用;规划调整为其他建设用地的,结合城市更新按规划实施改造;规划为非建设用地的,有序推动工业用地逐步退出。此外,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条件的乡村产业项目、矿山配套加工类有特殊选址需求的工业项目,在严守“三区三线”、保护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可在控制线外依规布局。
编辑:刘梅梅 校对: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