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弟因祖辈土地起纷争,菏泽成武法院法官柔性调解化解十年积怨
新黄河  1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张帅  

近日,菏泽市成武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祖辈遗留土地权属引发的执行纠纷,通过柔性调解促成堂兄弟握手言和,既厘清了土地权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修复了濒临破裂的亲情,为基层涉农纠纷化解提供了普法实践样本。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香与被执行人张某连系本家堂兄弟,两家田地相邻,张某香的田地位于张某连田地内侧,耕种时需途经张某连田地的地头。涉案两块土地为祖辈遗留,早年双方约定各自地头留出一米半作为通行之路,初期两家相安无事,耕种秩序井然。

矛盾的激化源于土地耕种争议。被执行人张某连发现张某香将约定的通行地头耕种后,心生不满,随即也将自己的地头耕种,导致张某香无法正常通行耕种。双方多次争执不下,积怨日益加深,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张某香将张某连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承办法官第一次前往被执行人张某连家中走访时,曾遭遇极端情况——张某连光着膀子手持菜刀怒气冲冲走出,情绪激动抗拒执行。此外,村委会书记向法官透露,张某连患有精神疾病,刚从医院治疗归来,这也让案件执行难度进一步加大。而另一边,张某香则焦急万分,向法官求助称“别人家的小麦都长出来了,俺还没种到地里,再过几天结霜就没法播种了”,农时紧迫,化解纠纷刻不容缓。

法官多轮调解找症结,促成堂兄弟达成换地协议

“如果机械套用执行程序,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加深两家矛盾,让乡土纠纷演变为长期积怨。”承办法官表示,基层司法面对的多是家长里短、田土纷争,每一起涉农纠纷对当事人而言都是急事、难事,必须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站在当事人立场换位思考。

为找准矛盾症结,承办法官多次深入涉案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地块位置、通行路线、耕地现状,精准丈量土地边界;多次前往双方家中走访,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与心结,逐一梳理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法官主动联动村委会、综治中心,构建“共情疏导+法理浸润+多方联动”的柔性解纷模式,循序渐进消解双方对抗情绪。

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的相关规定,向双方普及法律知识,明确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强调“官司赢了不是终点,化解矛盾、安稳度日才是初衷”。针对张某连的情绪问题,法官耐心安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咱们是血脉相连的堂兄弟,祖辈留下的土地是家业,不是仇业,几十年争执不休得不偿失”。

法官的耐心与坚持逐渐打动了双方,张某连从最初提刀抗拒转变为沉默倾听。一次调解中,张某连脱口而出“我就是不让他从我地头走,和我交换哪一块地都不行”,这一表述让法官看到了破题曙光。经了解,多年前张某连曾提出换地方案,因张某香以地块优良为由拒绝,张某连对此始终耿耿于怀,情绪激动时病情便会复发。

找准矛盾根源后,法官及时联系双方沟通换地事宜,张某香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同意与张某连交换地块。在村委会、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放下积怨,自愿达成换地和解协议,张某连主动清理田间通行障碍,帮助张某香顺利完成冬小麦播种。今年五月中旬,冬小麦收割完毕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正式履行换地义务,僵持数十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纠纷化解获当事人认可,民法典强调团结互助是解决纠纷的合理原则

“感谢法官一次次奔波,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土地纠纷,还帮我们找回了亲情,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张某香感慨道。该案的化解,彻底摒弃了“就案办案、一执了之”的机械司法思维,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通行权、土地权属等合法权益,也修复了亲属关系,化解了基层治理隐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成武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相邻关系纠纷在农村较为常见,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应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通行、排水、耕种等相关事宜。若因土地权属、相邻权益产生争议,可通过村委会调解、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避免矛盾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也是处理此类纠纷的核心法律依据。

编辑:曹梦佳  通讯员:贾振超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