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张帅
近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发布一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日照五莲一速冻鸡肉制品企业拖欠46名务工人员工资共计40余万元,企业以工人操作造成损失为由拒付,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历经六轮调解并完成司法确认,务工人员在2025年春节前拿到首批欠薪。
2024年3月至2025年6月,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户部乡等地46名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一家速冻鸡肉制品企业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欠薪总额40余万元。纠纷发生时,这家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法定代表人多次变更,企业方面称员工操作失误造成20余万元损失,以此拒绝支付工人工资。
2025年10月17日,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县人社局移交的这条欠薪线索,当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按照规定,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可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中心当天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承办律师。
“我们这一年去了好几次,每次去都要不到钱,老板也不见面了,愁呀,马上过年了,这可怎么办啊。”受援人石某某此前多次讨薪无果。该案涉及人数较多,又临近春节,存在较高社会风险,承办律师确定优先调解、速办快结、力争年前兑现的办案思路。
接手案件后,律师第一时间安抚46名务工人员情绪。不少工人法律意识薄弱,留存证据零散,律师一对一辅导、集中梳理材料,逐人核对计件记录、工资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工作凭证,搭建证据链。同时也告知务工人员,不少人缺少计件记录、工资单等关键材料,部分诉求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
针对企业提出的“员工操作失误致20余万元损失”拒付工资的说法,承办律师前往生产车间实地核实,与务工人员核对生产细节,并向企业实际控制人释法。律师提出,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企业需要举证损失事实、劳动者过错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即便劳动者存在过错,每月扣除工资额度也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企业以此为由拒付全部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这46名务工人员分散居住在五莲多个乡镇,不少人年龄偏大,往返调解、应诉不便。承办律师多次下乡上门对接,联合人社、基层司法所、属地乡镇党委、县综治中心多方力量推进调解。调解过程中,涉事企业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试图逃避薪资清偿责任。承办律师坚持,涉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应当共同承担欠薪清偿义务,防止企业利用变更主体的方式赖账。
前后历时一个多月,六轮调解之后,各方在2025年11月25日达成调解协议:涉事速冻食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共同承担40余万元欠薪支付义务,款项自2025年12月起按季度分期兑付,每季度支付总金额25%,分四期付清,首期款项要求在2025年春节前支付;若任意一期逾期,务工人员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
为防止企业事后反悔,固化调解成果,承办律师在2025年11月28日向五莲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025年12月11日,法院出具46份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在法律援助跟进下,46名务工人员2025年春节前拿到首批欠薪,剩余款项按照协议陆续兑付,持续一年多的群体性欠薪矛盾得以化解。拿到工资后,务工人员表示,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让大家过上一个踏实安心年。
本案是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指派律师,降低务工人员维权成本,通过调解加司法确认的方式,保障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权益,化解基层矛盾。
通讯员:张月磊 编辑:周全 校对: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