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消防控制室新规11月起施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次最低两人
新黄河  1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张帅  

10月27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介绍《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相关情况。这部市政府规章已于9月2日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当地消防控制室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小快灵”立法,厘清多方管理责任

《规定》共十八条,立足威海本地实际,聚焦值班值守、人员资质、设备管理等核心环节,对管理职责、操作规范、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明确要求。

按照文件设定的责任分工,消防救援机构承担消防控制室监督管理职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强化信息共享。管理上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原则,居民住宅区消防控制室,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负责。使用单位应当确定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值班人员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火警处置能力。

同时,文件对设置规范、档案留存作出细化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出入口应当设置标志牌与警示标志,设备按钮配备清晰标识,配齐钥匙并保障备用照明。相关纸质、电子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严禁将控制室挪作他用,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控制室及内部消防设备。

区分值班模式,明确持证上岗硬性标准

针对物业企业普遍关心的值班模式,发布会明确,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常规情况下每班不少于两人。只有同时满足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实时预警、能够远程操作全部控制功能等条件,才允许实行每班一人值班;一旦网络中断、设备故障,远程监控无法正常运行,必须立即恢复双人值班。

在人员资质方面,要求值班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操作具备联动控制功能消防设施,需要中级及以上证书;仅监控区域报警系统,可由初级及以上证书人员值守。无论采用哪一种值班模式,持证上岗要求均不放宽,无证顶岗、脱岗、睡岗,将作为后续监督检查重点。

允许有限合用,划定红线禁止混同混用

对于消防控制室与监控室、微型消防站合用的现实情形,新规设置了清晰边界:原则上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合用,应当将消防设备集中布置,划分独立功能区域,设置安全间隔,保证设备运行、人员操作和应急通道不受影响,不能堆放杂物,避免非消防设备挤占操作空间。

两类行为被严格禁止:一是将控制室改为库房、休息室、储物间;二是擅自拆除、停用火灾报警、联动控制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可对单位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对个人予以警告或最高五百元罚款。

多举措推进落地,鼓励公众参与隐患监督

发布会介绍,消防救援部门将通过普法培训、强化执法、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新规落地。面向物业服务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专题培训,把制度要求和操作指引送达相关责任人。同时,将消防控制室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与夜查重点,重点排查值班缺位、无证上岗、设备故障、擅自停用设施等问题,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依托远程监控系统,当地将推行非现场监管,实现全时段监测、闭环管理,持续压实产权方、使用方、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此外,发布会呼吁市民共同参与监督。如果发现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室内堆放杂物、设备长期故障等隐患,可以向物业提出整改意见,也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火灾隐患举报渠道,向消防救援机构反映,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编辑:孙菲菲 杨宗帅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