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实现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
新黄河  2025年05月19日

新黄河记者:张成地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济南市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及时收集区域全覆盖、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

济南市通过招商引资方式,逐步建成了由社会主体承建并运行的4个无害化集中处理厂(目前正常运行3家,1家调整为收集转运中心)、14个配套收集体系,配备了18台专用收集车辆和4套监管平台,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保险联动、定向监管”的运行模式,形成了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效率,完善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及时收集区域全覆盖、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

进一步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通知》明确要结合养殖量、养殖结构布局调整和畜禽死亡数量等因素,完善无害化处理场所规划建设。实行产能总量控制,组织效能评估,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规程。对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的专用运输车辆加强了备案管理,对备案车辆的车厢、功能、配备及数字化监管功能作出具体要求。对无害化处理厂建立退出机制,针对无害化处理厂需要及时整改,以及整改不达标需依法关停的关键项作出明确规定。

制定了病死畜禽差异化补助标准。《通知》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为: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补助45元/头,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补助60元/头,病死猪体长70厘米(含)以上的补助80元/头。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牛、羊、马等其他病死畜禽按重量分类实施补助,补助标准为:牛、羊、马、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按照重量补助2200元/吨。新政策执行差异化补助标准,避免了以往政策对病死幼龄猪、小体型猪(牛、羊、马)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浪费情况,有效节约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通知》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奖励补助机制,允许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奖励制度、提高补助标准,积极探索资金拨付途径,拓宽无害化处理支持渠道。新增加强闭合监管内容,明确由各区县政府对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无害化处理数字化监管作出具体要求,涵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健全了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明确了组织实施的具体内容,细化了依法追责和宣传引导的工作要求,落实了组织保障的具体负责单位。

编辑:陈彤彤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