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企业上榜济南第四批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申报节水型单位最高奖励10万元
新黄河  5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黄敏  

6月18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发布《关于命名济南市第四批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黄河记者获悉,汇富建设集团、重汽济南卡车公司等7家济南企业获得该项荣誉。若成功申报济南节水型单位,最高可奖励10万元。

从《通知》看,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济南落地实施,发挥工业节水先进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强化工业领域水资源约束,提升工业领域用水效率,经企业自愿申报、有关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与水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会议审议等程序,济南市第四批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名单“出炉”。

其中,山东汇富建设集团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命名为第四批“济南市工业节水典范企业”;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晋控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明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玫德集团有限公司和莱芜裕源食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命名为第四批“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企业”。

从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评价标准看,入围企业需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评分指标而言,管理指标考核满分为60分,比如,要有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制定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有详细的供水管网图、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节水诊断,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建有用水监控平台并正常运行等。技术指标考核满分为40分,比如,万元产值取水量递减率≥5%计8分,否则以实际递减率/5%*8计分,递增为0分;间接冷却水循环率≥95%计8分,否则以实际循环率/95%*8计分;蒸汽冷凝水回用率≥60%以上计4分,每低1%扣1分,直到扣完;企业用水综合漏失率≤5%以内计4分,若每高1%扣1分,直到扣完等。

总体看,济南市第四批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命名,实行基本要求评价和分项评分制。得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并符合基本要求的为工业节水示范企业;得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并符合基本要求的为工业节水典范企业。

被命名为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将被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节水标杆单位)。企业的节水改造项目优先推荐给予绿色信贷支持。

对于节水典型,济南给予真金白银支持。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节约用水奖励分为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奖励、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奖励和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奖励三个类别。奖项共设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励3万元。

被命名为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申报节水型单位奖励。比如,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形成符合相关标准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并完成测试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有合法的取用水资源手续,近两年内无取水超计划、取用水违法行为记录;未出现违反节水、供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编辑:韩璐莹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