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印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增加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6小时前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其中,根据城市防汛需要,增加了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依据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规范,由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明确了应对措施。

济南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地理位置特殊,南依泰山,北跨黄河,地处鲁中南山地与鲁西北冲积平原的交接带上,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金融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同时,作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明确的全国31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济南市面临较大的防汛抗旱压力。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济南市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风险增加,对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此,修订并完善《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在强化组织指挥体系方面,《应急预案》明确市、区县、镇(街道)三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职责,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体系。按照省防汛指挥体系调整要求,实行“双指挥长”制度,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在落实预防准备措施方面,《应急预案》提出,加强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队伍准备等,细化任务措施,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在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方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水文、工情等信息监测预报体系,及时收集、分析、上报相关信息。完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联动机制,强化“四预”措施落实,推动“防”的关口前移。

在细化应急响应流程方面,《应急预案》根据汛情变化、暴雨、大中型河道洪水流量、干旱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防汛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4个响应级别。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行动和终止条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在加强应急保障能力方面,《应急预案》提出,落实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转移保障等措施,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在做好后期处置工作方面,《应急预案》提出,开展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加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在强化预案管理方面,《应急预案》提出,定期组织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汛抗旱减灾意识和能力。

同时,《应急预案》明确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据悉,新修订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防汛工作实际,既注重了与上级预案衔接,也补充完善和优化了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等内容,进一步体现了预案编制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际的原则。

在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方面,新预案增加了“双指挥长”工作机制,指挥长分别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济南黄河河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市防指成员单位参照省防指调整情况,由38个成员单位调整为16个。

在市防指防汛预警方面,新预案增加了预警条件、解除条件,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在部门预警方面,新预案根据城市防汛需要,增加了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依据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规范,由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明确了应对措施。

在应急响应方面,新预案根据近年防汛抗旱工作实践,优化了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增强了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卢震)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