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6月17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天桥区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预警提示,一辆报废的黑色轿车正在路上行驶,指挥中心立即调度附近巡逻警力前去查处。随后,民警在明湖北路将该车查获。驾驶人王某某无法出示该车行驶证,被依法带回中队进行处理。经核实,该车自2022年起至2025年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进行车辆检验,目前已被强制报废。
经询问,王某某称该车是其亲戚的,车辆一直被闲置,最近他才拿来车钥匙自己开。民警对王某某讲解了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收缴机动车并进行强制报废的处罚。
编辑:柏凌君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