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1.5万培训费引纠纷,法院调解化干戈:搏击健身馆退费11000元
新黄河  6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李震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搏击培训退费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2022年6月,市民张先生为孩子报名某搏击健身馆课程,未签合同直接支付培训费15600元。孩子体验十几节课后因课程内容不适、时间冲突等原因提出退费,健身馆虽口头承诺全额退款却一再拖延。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经法官当庭调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健身馆最终退还11000元培训费,双方签订调解书。法官提醒消费者,报班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退费标准,避免冲动消费。

据案情介绍,2022年6月,市民张先生带孩子去某某搏击健身馆处了解搏击培训课程,张先生看孩子很喜欢这项运动,考虑到该搏击健身馆学员也不是很多,能够有精力和时间一对一教学,为提升孩子身体素质,所以没有参加体验课就直接为孩子交了15600元培训费用报名了搏击培训课程。张先生说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某某搏击健身馆称可以先上体验课,如果不满意,可以随时要求退款。但孩子上完十几节体验课后,还未正式上课之前,就对教学内容和方式都不是很喜欢,加上培训时间和孩子学习时间相互冲突等原因,于是就不想学了,在2022年11月左右,张先生就与某某搏击健身馆协商退款事宜,某某搏击健身馆当时同意全额退款,但由于资金紧张,并没有立刻退款只是承诺会尽快退。

此后,张先生多次要求退款时,某某搏击健身馆一直没有否认,只是以“疫情没赚到钱,钱都交纳租金”等原因向后推脱延迟退款。由于某某搏击健身馆一直拖延不予退还,张先生近日将某某搏击健身馆及其经营者顾某某诉至历城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全部培训费用15600元。某某搏击健身馆及顾某某辩称,是张先生自愿报名,报名了又要退费,是张先生违约,其也有成本,不同意退费,而且体验课就一两节,一般是在正式报名之前进行体验,不可能这么多课都是体验课。

考虑本案标的额小,双方也未签订书面合同,承办法官马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当庭给当事人做起了调解工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适当扣除张先生已上课程的培训费用,某某搏击健身馆退还张先生剩余培训费11000元,双方当即签订调解书。

法官提醒,为孩子报名培训班,一定要做好考察,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也要考虑孩子是否真正喜欢及孩子的时间是否充裕等,不要冲动消费、盲目报班。如果有体验课、赠课要在协议里约定清楚,并对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及退费标准等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后期发生争议,也有据可依。

编辑:韩璐莹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