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3月21日10时10分许,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在英雄山路信义庄西街前路段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时,一摩托车驾驶人与后座乘客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遂依法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民警发现该车号牌存在明显异常——号牌上“R”“A”“5”三位字符被黑色电工胶带刻意遮挡,遮挡物在阳光下十分显眼,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行。
针对周某存在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摩托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以及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合并处罚。
编辑:韩璐莹 校对:汤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