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公布
新黄河  6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7月17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全市执行新一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济南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902元。职工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济南市各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40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210元。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超过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范围为221元-8136.4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编辑:陈彤彤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