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国资起诉上海雅仕子公司,涉合同纠纷
经济导报 鹰眼IPO观察  1小时前

7月23日,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329.SH,下称“上海雅仕”)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雅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雅仕”)因合同纠纷被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莱芜高新”)起诉,涉案金额为4098.36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目前,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与此同时,因莱芜高新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已依法冻结湖北雅仕名下银行存款410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实际被冻结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为815.20万元人民币及2.67万美元。

公告显示,本案由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审理。除原告莱芜高新、被告湖北雅仕外,山东泰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盛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被列为第三人。

根据公告披露,纠纷源于一份签订于2024年11月13日的《产品买卖合同》。

莱芜高新称,其与湖北雅仕签订合同,约定采购430材质不锈钢热轧钢带7800吨,货物金额5040.36万元,货物交货地点为泰嘉成品库,货款支付方式为收到货物1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同日,莱芜高新又与山东泰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另一份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向后者供应同规格产品7800吨,货物金额5044.14万元,交货方式为自提,结算方式为以现汇方式结算。

不过,莱芜高新认为,根据另案已经生效的民事裁定书认定的事实,其与湖北雅仕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虚假意思表示而应当被认定无效合同”。

莱芜高新进一步主张,合同无效后,湖北雅仕依据该合同取得的全部款项应予返还。截至相关民事裁定书生效之日,其已向湖北雅仕支付4098.36万元。

因此,莱芜高新向法院提出四项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确认双方于2024年11月13日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无效;判令湖北雅仕返还4098.36万元,并支付逾期返还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公告显示,围绕上述合同纠纷,莱芜高新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依法冻结湖北雅仕名下银行存款41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对于上述诉讼,上海雅仕表示,“公司对原告的主张不予认可,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并将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莱芜高新的大股东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而本次诉讼中被列为第三人的山东泰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则由莱芜财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6%。

对于这笔钢材贸易,公告显示,莱芜高新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重要依据,是“另案已生效的民事裁定书认定的事实”。不过,公告未披露上述裁定书的具体内容,本案涉及的交易背景及相关事实仍有待后续司法程序进一步厘清。

编辑:陈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