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绿地中央公馆小区外围充电车棚压占盲道,嘉诚新悦物业:正与相关单位沟通处理 | 记者帮办
新黄河  1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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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将盲道都占上了,有时候人行道上也都是电动车,根本没法走。”近日,市民王女士(化姓)反映,济南市历下区绿地中央公馆B3区入口两侧人行道上,电动车充电棚及停放的充电车辆压占盲道和部分人行道,既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也给视障群体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8月13日,新黄河记者现场实地探访,确认小区多个住宅地块外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盲道挤占问题。8月14日,该小区物业—嘉诚新悦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已了解该情况,正在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解决。8月17日,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反馈,已安排专业人员赴现场,经核查,该路段盲道的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实地探访:间距最近处仅十几厘米,小区外围充电桩挤占盲道通行空间

8月13日上午11时许,新黄河记者在绿地中央公馆B3区外围看到,小区入口两侧人行道的盲道紧邻充电桩设置,电动车停靠充电时,车身直接压盖盲道区域,大部分无障碍通行通道被电动车阻断。

“充电桩给业主提供了便利,但不能以牺牲盲道通行为代价。真有视障朋友路过,很容易撞到车辆发生意外。”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B3区业主,该问题已存在一段时间,此前也有业主向物业反馈,但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记者沿小区外围走访发现,作为拥有13个住宅地块的大型综合体社区,绿地中央公馆不同地块的盲道通行状况差异明显。在B1-3区入口右侧约50米处,整段人行道被停放的电动车、自行车完全占满,靠近小区墙体一侧的盲道被车辆彻底遮挡,途经行人只能走到非机动车道上绕行。而在B10区附近,盲道则布设在人行道外侧,即便建有电动车棚,也不会遮挡盲道、影响通行。

周边一名商户介绍,该地段居住人口密集,电动车停放需求量大,高峰时段车辆常会占满人行道,平峰时段会留出部分通行空间。据了解,出现占压问题的地块,充电桩与盲道间距仅十几厘米,车辆停靠后必然挤占盲道;盲道靠外布设的地块,则基本不受充电设施影响。

多方回应:盲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物业称正与相关部门沟通

针对盲道被占压的问题,记者先后联系了小区物业、属地管理部门及市政工程单位核实情况。

8月13日,记者致电小区所属的嘉诚新悦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已将问题登记上报,将由专人跟进回复。8月14日,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内部禁止电动车驶入,为方便驾驶电动车出行的业主需求,所以在小区外围设置了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区域;“此前已收到业主关于盲道被占的反馈,目前正在对接济南CBD管委会进行沟通协调。”

济南CBD管委会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区域人行道大多建成于2022年,管委会自去年起接手该区域管理,主要负责市政道路养护修护工作。“如果是盲道规划设置不合理,需要对接建设方沟通调整;如果是车棚选址、管理的问题,应由物业牵头处理。”据了解,该路段的建设方为绿地集团济南绿鲁置业有限公司,记者多次拨打其官方公开电话,均未能接通。

8月17日,历下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反馈,已安排专业人员赴现场核查,经实地勘察,该路段盲道的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小区外墙与人行道的公共区域搭建停车棚,必须取得城管、规划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如果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城管部门有权责令整改甚至拆除。若车棚设置在小区业主共有区域内,建设前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报建手续,未经许可同样属于违建。

此外,付建表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如果未经审批私自占用人行道安装充电桩属于违法占道行为,城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拆除并处以罚款。社区有义务监督物业履行管理职责,市民也可直接向执法部门投诉反映。

摄影:孙瑜  摄像:孙瑜  剪辑:孙瑜  编辑:柏凌君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