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获悉,目前已对辖区大桥街道刘某兄弟二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刘某兄弟二人在原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308国道北侧,以个人名义与投资人签订借条的形式吸收公众存款。公安机关提醒,截至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可在3月31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条原件及复印件、还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转账明细等资料,到济南市公安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大桥派出所登记报案。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法律后果自负。
公安机关正告刘某兄弟二人及其他涉案人员,自2026年3月31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上缴在刘某兄弟二人从事借款活动期间的非法所得(包括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涉案物品等)。对拒不退款又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警方联系电话为0531-85083015、0531-88089110,联系人为石警官、高警官。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