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140多万元:济南名泉春晓2400余户业主再领“红包”,每户600元
新黄河  昨天 18:35

新黄河记者:陈雪碧  

10月21日傍晚,济南名泉春晓小区的空地上,几位老人搬着马扎坐在一起唠家常,聊的话题绕不开一件事——“你家的600块领了没?”

从10月12日起,这个小区2400余户业主按照楼号陆续领到了公共收益分红,每户600元,总额140多万元。这已是名泉春晓自2024年1月1日以来第三次给业主发“红包”:第一次400元,第二次500元,本次600元,一次比一次多。

10月22日,是今年“集中发放”的最后一天

10月22日,是名泉春晓本次公共收益集中发放的最后一天,轮到了9号楼。上午9点半,小区一号楼一楼东侧的领取窗口前,业主们陆续赶来:出示产权证、户主身份证,核对信息、签字、领钱,前后不过一分钟左右。

“以户为单位,不论房子大小,每户600元。”名泉春晓F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张含江介绍,今年的发放从10月12日开始,按楼号排序,一号楼到九号楼依次领取,每天一个楼。错过集中领取时间的业主也不用着急——自11月10日起,每月10日9点到18点,都可以到一号楼一层东侧补领。

“第一次400,第二次500,这次600。”一业主告诉记者说,小区把公共收益分给业主,一次比一次多。

钱从哪来?电梯广告、车位、门头房

小区发的这笔钱,从哪来?

“主要是电梯广告费、公共车位租赁费、门头房租金,还有车场停车费、公共用房租赁、商业广告占地费等。”张含江介绍,这些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进的是专用账户,“取之于小区,用之于小区”。

这笔钱到底该归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进一步明确,收益分配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立浦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其用途主要为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依法拥有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共管理权。

发钱之外,这三年小区还干了这些事

在张含江看来,发钱只是小区变化的一部分。“我们不只是发钱这一项,是通过业委会监督和物业共管共治,把小区建设得更好。”

他说,三年里,小区一直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第一年,重点查小区的问题,针对物业过去管理的漏洞、现场的脏乱差,以解决问题为主;第二年,边优化边解决。

21日、22日,新黄河记者跟着张含江在小区里多次转了转。走到南门附近,他停下来,指了指眼前的通道:“这里原先是我们小区的重要通道,以前只有一米冒头。天天早上上学、上班,电动车错车都难。现在,我们把它拓宽到了五米左右。”

据介绍,最大的问题是消防。消防通道里没有水,消防设施不完善、不合格,一半的楼,消防车、救护车根本到不了单元门口——原来小区的小路只有一米二到一米五宽。

“我们牺牲了一部分绿化,绿化往里推了40到50厘米,把碍事的树往后移,通道就拓宽了。”他说,如今消防车、救护车能开进来了,这是最大的亮点。

另一个大动作是电动车治理。小区有7000多辆电动车,原来进门都难。“一是规划充电桩、扩充停车位,二是人来管理,秩序员进行劝阻。地下停车场原来停满电动车,如今一辆电瓶车都没有,也不能再进电梯,有序停在小区专属位置。”

三年里,小区还做了这些:园区治理,修剪常年遮阴的树木;地下车库整改,清理了地下室的垃圾桶;更换大门、单元门;电梯维护保养;监控更换,小区盗窃情况明显改善;还有高空抛物治理……

△小区拓宽后,消防车可抵达每个小区楼下。

业委会监督,物业“精简实干”

据介绍,小区变好的背后,也有业委会对物业的监督。

“有了业委会的监督,物业更加精简实干,服务也到位。”张含江说,这些年小区的卫生、安保、整体秩序都比以前好多了,“我们每年还会定期让物业出去学习,学一些新经验。”人员管理上,小区也做了优化,重新规划人员架构。“团队治理好了,车辆也好管了。”张含江说,原来一到下班点,西边那条路错不开车,天天堵;现在乱停车少了,“小区看上去干净整洁了,大家心里也亮堂了”。

10月21日傍晚,名泉春晓小区的空地上,老人们还在晒太阳、聊家常。这个十几年的老小区,从第五六年开始出现脏乱差,如今又一点点变了回来。

“以前总觉得公共收益跟自己没关系,这几年小区越来越好了,领到这个钱特别开心,期待下一次。”一位业主现场这样说。

摄影:陈雪碧  摄像:陈雪碧  剪辑:张成霖  编辑:陈彤彤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