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队员为救儿子遇难:超越“见义勇为”的生命礼赞 | 我来评
新黄河  2天前 16:02

将母亲救子排除在见义勇为之外,虽符合法律逻辑,却可能违背道德直觉。法律在此显现出其局限性,它只能勾勒行为的轮廓,却难以描绘生命选择的全貌。

5月26日,多名网友发文称,贵州深度应急救援队队员杨玲为救落水的儿子不幸遇难,最终儿子被成功救起,身体无大碍,引发广泛关注。有深度应急救援队队员发文:“找到你时,你已经遇难。深度应急救援队队友杨玲,一位为救儿子的母亲。愿你一路走好!”还有队友在评论区表示,“杨玲是一名优秀的户外活动爱好者,是一名拥有爱心的公益救援者。”

当一位女救援队员为救儿子而遇难的新闻传来,人们不禁要问:这算不算见义勇为?在冰冷的法律条文,与热烈的道德情感之间,这个问题触及了人类最深层的情感矛盾。从纯粹的法律定义来看,母亲救子或许难以归类为典型的见义勇为;但从生命伦理的高度审视,这种牺牲恰恰体现了人性中最崇高的勇气与爱,它超越了"见义勇为"的简单界定,成为一曲关于生命价值的壮丽颂歌。

法律视角下,见义勇为通常指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而进行的抢险救灾行为。母亲与子女间存在法定的监护与抚养关系,救子行为被视为履行法定职责的一部分。我国相关条例中,确实强调了对"他人"利益的保护。这种法律界定有其现实考量——防止亲情行为挤占有限的公共表彰资源。然而,将母亲救子排除在见义勇为之外,虽符合法律逻辑,却可能违背道德直觉。法律在此显现出其局限性,它只能勾勒行为的轮廓,却难以描绘生命选择的全貌。

从伦理学角度审视,母亲为救子牺牲的行为,闪耀着人性最璀璨的光芒。女救援队员面对危险时的选择,不是基于法律义务的计算,而是源于生命本能的爱与勇气。在生死瞬间,她听从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内心深处的生命呼唤。那位母亲将全部注意力投向孩子的安危,完成了一种近乎神圣的生命仪式。

现代社会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定义和珍视这种生命勇气。我们今天对待类似事件,应当超越简单的"是否见义勇为"的二元判断。可以设立新型荣誉体系,既保持见义勇为制度的严肃性,又能褒扬各种形式的非凡勇气。一些国家将救助家人的行为也列为正义之举,这种包容的纪念方式值得借鉴。

女救援队员的牺牲告诉我们:生命的价值无法被简单归类。母亲对儿子的爱或许"具体",但正是无数这样的具体之爱,构成了人类文明的基石。在生死关头展现的勇气,无论是为陌生人还是为亲人,都是对生命最崇高的礼赞。我们纪念这位母亲,不是要扭曲法律定义,而是要铭记:有一种勇气超越称号,有一种爱无需标签,它们共同构成了人性最动人的篇章。(作者:张西流)

编辑:李明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