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狗爬”惩罚员工,究竟谁“丢脸”?| 我来评
新黄河  7小时前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动力源,一个践踏员工尊严、无视法律法规的企业,不可能成气候。

又见“奇葩惩罚”!

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天津一艺术培训机构让员工双膝跪地像狗一样爬,以此作为惩罚员工的方式,“给学生讲美育课,讲得不好要惩罚,孩子下课没画完要惩罚”,有时全公司人一起“狗爬”,有人被罚爬了50多圈。员工若想离职,须赔付违约金。

7月2日,天津北辰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称,“公司让员工‘狗爬’跟劳动纠纷没有关系了,应该直接报警,这侮辱人格。”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因事发于去年,目前已过了追诉期。

此事一出,引发众怒。让人像狗一样在地上爬,不光在校区爬,还要在商场楼道里爬,如此侮辱人格、践踏尊严的惩罚方式,竟披着“体罚文化”的外衣出现在艺术培训机构,真是莫大的讽刺。这种培训机构,本身就需要“培训”。

从多名前员工的描述看,“狗爬”显然不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正常管理方式,而成了一种以践踏员工尊严、约定高额违约金为手段,以驯服员工、控制员工为目的的“职场PUA”。

“既然都看重面子,那就让你们低下头做事,就是让你们丢脸”——该机构创始人的“洗脑宣言”,直观地暴露了其管理逻辑的核心所在,即以摧毁人的基本尊严为控制手段。

为达到目的,该机构创始人也加入到“狗爬”的行列之中,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方式击溃员工最后的耻辱感。同时,该机构还要求员工在“狗爬”时录制视频发到群里,引导同事对被罚者“评头论足”,将这种人格羞辱演变成一场集体狂欢。

除实施精神控制外,该机构还在劳动合同中给员工设下了一道经济枷锁。根据约定,如果员工无法忍受,两年内提出离职,需赔偿公司两万元违约金。面对高额违约金与生存压力,这些刚毕业的年轻人失去了“用脚投票”的自由,甚至沦为被契约绑架的“人质”。

现实中,类似“奇葩惩罚”方式并非个案。一段时期以来,为培育所谓的“狼性文化”,一些企业以跪爬、裸奔、剃光头、扇耳光以及吃泥鳅、吃蚯蚓、喝便池水、喝尿液等“毁三观”的方式惩罚员工,并将其写入企业制度。尽管匪夷所思、屡屡招骂,但“奇葩惩罚”仍未销声匿迹,甚至有“大师”靠这种旁门左道之术忽悠那些“病急乱投医”的中小企业老板。

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病态的、“有毒”的方式管理员工?对此,相关部门不能仅仅是亮明态度,更不能推卸责任。劳动监察部门一句“建议报警”将皮球踢出,而警方以“已过追诉期”为由婉拒深入调查,岂不是让劳动者的尊严蒙尘、法律的权威受损?

以“狗爬”的方式惩罚员工,“丢脸”的恐怕不只是员工。面对这种骇人行径,相关部门应拿出积极作为,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该严惩的决不能手软,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动力源,一个践踏员工尊严、无视法律法规的企业,不可能成气候。对这种无良企业,职场人也要拿出坚决说“不”、依法维权的勇气和行动。(作者:陈广江)

编辑:李明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