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张平被逮捕,通报批其“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深度捆绑”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6日

最高检10月16日消息,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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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 资料图

张平,1964年8月出生,湖北南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公开简历显示,张平长期在贵州纪检系统工作,历任贵阳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贵州省纪委办公厅主任科员、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贵州省监察厅副厅长等职务,2011年升任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4年11月担任贵阳市委副书记。2016年11月,他转任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任主任、党组书记,第二年又重回纪委系统,担任贵州省纪委副书记,2018年2月担任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直至被查。

今年4月3日,张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月7日,张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通报指出,张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深度“捆绑”,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杜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