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子诉称遭民警猥亵骚扰,民警曾被建议予以诫勉谈话,警方未予行政立案
新黄河  3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陈思  

近日,湖北武汉市民何女士向新黄河记者反映称,数年前,其曾遭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民警田某性骚扰、猥亵,举报后遭对方打击报复,其亲人也被田某多次骚扰,相关部门至今未给出其满意答复。她了解到,田某仅因此被建议予以诫勉谈话。

据何女士介绍,2019年,她因一桩医美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举报涉事医生非法行医。后通过其小姨父介绍,认识了时任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的田某,从咨询到委托其帮忙推进案件进展。

何女士称,案件办理期间,她也按田某要求给钱给物,用于打点关系。自2019年到2021年期间,田某不时对其言语性骚扰,并有两次动手动脚摸其大腿的行为,一次是2021年1月份,在洪山分局楼下一家周黑鸭门口,田某声称何女士穿羽绒服,看不到其身材,摸了其大腿。另一次是2020年夏天,在洪山分局附近的八一路马路上,其又趁着何女士接电话,又摸了其大腿,“说着说着,他的手就趁你不注意,他手就捞过来,就很熟练。”

何女士提供的多段据称是其与田某之间的对话录音显示,一名男子言语轻浮放浪,多次说,“抱一下,看一下”,“下次我碰到摸一下,抱一下,看你老不老”,其间有女子疑似挣扎推脱的声音,女子不耐烦地打断,“聊正经的……我内心是把你当长辈”。

在另一段对话中,女子指责称,对方当天提出要去开房,令其感到恶心,该男子向其道歉,辩称是自己大大咧咧所致。

还有一些聊天截图显示,一名男子询问,“什么时候摸?”,被何女士断然拒绝,“别闹”。

何女士称,自己曾就田某性骚扰、猥亵的行为,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报警,但因没有实质性证据,被警方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案件调查。

“我小姨父说田某天天找人给他打电话,受不了了。”何女士称,自从2021年自己举报田某以来,田某屡次通过带人登门、电话骚扰其小姨父一家,令全家人都恐惧万分。2024年7月,田某即将升职为洪山分局南湖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不知因谁的举报受到了影响,田某认为是她举报,再次电话骚扰其小姨父。

何女士出示的一张《洪山区市民热线办件情况公开申请表》显示,“2021年我局认为,田某身为党员干部,在其已有家庭情况下,与您保持密切交往,多次进行言语调戏,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损人民警察身份。经分局研究,给予田某相应处理。2024年9月14日,市局同意撤销田某挂职副所长。2024年9月23日,分局决定对田某停止执行职务。2024年11月28日,分局纪委针对田某部分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经办单位为洪山区公安分局机关党委,出具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何女士提供的一份于2021年3月录制的录音显示,一名自称为洪山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称,因田某多次言语调戏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其供认不讳,有损人民警察身份和党员干部形象,建议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何女士称,为了给被无辜被骚扰的亲人讨公道,2025年,她再度举报田某,但相关部门至今仍未对田某骚扰其家人一事作出处理。

何女士称,2026年5月15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机关纪委口头通知她,2024年,因收受财物问题,对田某进行党纪政纪双处分。

“我们为这事总在操心,有些问题我们肯定着急了。”何女士的小姨父,64岁的江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前几年,田某确实给他打过一些电话,还曾带人登门找他,不过当天他不在家。这两年,田某没再找过他。

“本身前提我们都是好心,想找个熟人把这事了了,因为小何本来都是(医美纠纷案件的)受害者,哪晓得找了他,中间出了这些事,搞得心理相当不舒服……对她爸爸妈妈都没有交代。”江先生称,自己也是经熟人老乡介绍认识田某,并不清楚其为人,出于好心牵线介绍给何女士。没想到后来何女士被性骚扰,他也很生气,更担心对何女士造成伤害。

2026年3月26日,就报警遭受猥亵一事,何女士再次收到了来自武汉市公安局长江新区分局阳逻街派出所的《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书》。

5月29日下午,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联系田某,其听到何女士名字后,快速挂断电话。此后,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均提示忙音。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政工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宣传工作的民警不在办公室,需等二十分钟后再联系。二十分钟后,记者多次拨打电话,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尝试联系负责处理此事的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多名工作人员,均未接受采访。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  剪辑:王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