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上午9点,某省机关某科室准时出现一张熟面孔,他是今年57岁的处级调研员老张。他落座工位,第一件事是清洗白瓷茶杯,然后泡上一壶浓茶。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是浏览新闻、刷手机短视频,不时还对热点时政“指点江山”。11点整,他起身下楼,当天同事在办公室再也看不见他的人影。
后来科室来了一名年轻的新主任,在一次周例会上,新主任颇有意味地说,“咱们科室的老同志经验丰富,平时如果手头没事,也可以多带带新人,把咱们部门的优良传统传下去。”新主任目光扫过老张,语气客气,意图明显。但之后,老张依然我行我素,每天11点准时消失。奇怪的是,科室里的其他人对这种“公然脱岗”视而不见,连最计较工作量分配的一名同事对此也一声不吭。大家似乎都觉得,临近退休了,就该这么“逍遥”。
近年来,廉政瞭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别“逍遥”干部,领导交办的工作推脱不干,长期脱岗,甚至视纪律为无物。这些“逍遥”干部是怎么产生的,到底该怎么管?
“逍遥”干部侵蚀基层治理效能


一名基层干部表示,自己干活快、质量好,反而成了领导随意加活的理由,连生病请假都要被问“活谁来干”。他感慨,一开始只是想多展示自己,做事很积极。后来发现,只要一开始接活,活就会源源不断,而身边磨洋工的“逍遥”干部,分内事做不好领导也会把他们的任务甩给能干的人干。这样一来,单位有的同事就形成了“多干”吃亏“少干”获利的价值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基层治理效能可能因此而受到侵蚀。
建章立制,消除“不敢管”“不好管”的顾虑



“责任清晰,评价才有依据。”徐阳介绍,岗位责任书的明确,让过去一些难以界定的工作内容变得更具体,干部职工的履职情况也得到了更加客观和可量化的评价标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干部职工的努力被看见。
编辑:柏凌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