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正在制定
央视新闻  1小时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13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绩喜人,但目前还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仍要保持耐心和定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3年)三个“大气十条”,系统设计,接续用力,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就。2025年,全国PM2.5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59%,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至0.9%,是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基于卫星观测和地区经济环境数据,我国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中,有719个在2019年至2024年间,实现了城市人均GDP增长和二氧化氮浓度(反映人类活动排放的氮氧化物强度,氮氧化物是PM2.5和臭氧的主要前体物之一)下降,在全球共1974个城市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研究认为,这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协同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借鉴。

但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充分、不稳固、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空气质量仍处于从“明显改善”向“全面改善”过渡的关键期,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压力依然较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依然任重道远。

目前,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正在抓紧制定,蓝天保卫战将重点在“更高、更准、更科学”上下功夫

标准要求更高。以PM2.5治理为主线,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引领,按照《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收严PM2.5浓度限值,并同步加严其他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从明显变好迈向好上加好、好而持久。

分区施策会更准。主要抓三大区域,对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新疆“乌—昌—石”区域作为强化区域,对标重点区域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将粤港澳大湾区、福建、海南作为先行区域,对标世界一流水平,探索低浓度条件下的改善路径。通过分区分类、梯次推进,实现空气质量全域提升。

路径措施更加科学。坚持结构转型和污染减排“两手抓”,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治理减排,谋划开展一批重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

同时,还将加强支撑保障,制修订相关污染排放标准,创新财税、价格、金融、环保等差异化管理政策,加快推进监测数智化转型和非现场执法“两场变革”,提升精细、高效、智慧监管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