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杜林
9月16日,企查查页面信息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158.0913万元,执行法院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同案被执行人还包括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顺兴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案于2026年9月15日立案,案号为(2026)黔0330执6003号,案件流程标注为“首次执行”。在三家公司的被执行人记录中,均列出了上述案号及执行金额。

此次案件将贵州茅台与两家建设工程企业同时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其中,中铁建工与贵州茅台已有项目合作,其承建的习水同民坝项目,正位于此次执行法院所在的习水县。

公开项目资料显示,中铁建工承建了贵州茅台“十四五”酱香酒习水同民坝项目的制酒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34栋制酒厂房、4栋服务节点,以及锅炉房、能源回收站和高低区高位水池等。
同民坝一期是贵州茅台布局酱香系列酒产能的重要项目。根据公司2022年1月披露的董事会决议,项目投资额为41.1亿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规划建成后形成系列酒制酒产能约1.2万吨、制曲产能约2.94万吨、贮酒能力约3.6万吨。
茅台官网2025年5月发布的建设进展显示,同民坝一期项目当时正在推进原辅料加工房、维修办公场所、罐群、酒库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此次执行具体涉及何种纠纷、哪个项目,现有案件页面未予披露,申请执行人信息也未显示。
贵州茅台曾在2022年出现一则20万元被执行信息,随后公司否认,相关信息被撤下。
企业资料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控股股东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4.5%。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