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两家国企拖欠民企两千万元工程款六年,法院查无财产可执行,负责人:如果十分困难,可以先给个十万八万 | 刚调查
新黄河  2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李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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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作出部署。文件明确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表率作用,对违约拖欠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近日,河北邢台的穆女士向新黄河记者反映称,他们公司就遭遇了向国企追款难的情况。在两级法院均判胜诉情况下,却陷入了“胜诉等于白赢”的尴尬局面。

“作为项目建设方,我们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资金,六年多过去了,对方还欠着2000多万元没给。”据穆女士介绍,她所在公司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建设”)于2017年9月与当地国企邢台旺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农公司”)就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设计施工签订合同,项目金额达4000余万元。该工程于2017年开始施工,2019年竣工。按照合同规定,2020年应结清所有款项,截至目前,旺农公司仅累计支付工程款2000余万元,仍拖欠包含质保金在内的工程款2000余万元。

在历经多次协调与诉讼后,穆女士尽管拿到一二审胜诉判决,欠款主体旺农公司及其全资母公司河北中融万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仍难以兑付。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两家公司竟名下无存款、无不动产、无有效股权资产。

针对欠款问题,日前,旺农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没人说能什么时候给钱,中融万德领导表示,如果您这边十分困难的话,想办法给几万块钱,十万八万的。”

涉事国企多个付款节点逾期,承包人无奈垫付工人薪资

2017年8月,旺农公司就邢台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施工项目发布招标项目。该项目由方圆建设与一家深圳公司联合中标,项目总投入达4000余万元。据双方签订合同,项目发包方为旺农公司,方圆建设作为承包方之一,建设规模涉及邢台市多条道路的绿化景观、水系改造,工程估价二亿四千多万元。经第三方公司核算后,方圆建设最终工程造价为4236万余元。

△已完工的项目工程 受访者供图

合同还显示,工程款分三个节点支付:各区段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30%工程款;工程初验合格满一年后支付60%工程款;2020年依据正式审计结清剩余款项。邢台中融盛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河北中融万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万德”)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中承诺,对项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中融万德是旺农公司100%持股股东,而且两家公司均是政府的平台公司。

方圆建设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2018年10月、2019年9月分两次完成分段竣工验收,2019年9月27日项目整体竣工。穆女士表示,项目从第一个付款节点就出现严重逾期。为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她自2019年起持续向当地工信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经相关部门介入协调,截至2021年2月,旺农公司按照合同节点应累计结清90%的项目款项,但方圆建设实际仅收到1480余万元,连一半欠款都没收回。此后,经过多方催要,截至2024年12月,旺农公司共计支付2302万元工程款。

穆女士表示,旺农公司回款严重滞后,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背负大额外债。为了兑付工人工资,他们只能通过四处借款、抵押个人房产等方式,结清工人劳务费。

一二审连续胜诉,强制执行时发现“无财产执行”

2024年1月,邢台市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结束邢台经济开发区对火炬街道、东汪镇的托管,上述区域正式划归襄都区直接管理。伴随区划及管理体制调整,旺农公司及其上级主体中融万德属地管理权同步划归襄都区。

在多次催款无果的情况下,2024年5月,方圆建设向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项目发包方旺农公司及中融万德列为共同被告,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拖欠工程款。

2025年2月,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旺农公司拖欠方圆建设工程款、工程维护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履行付款义务。此外,中融万德作为旺农公司100%持股的唯一股东,应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旺农公司需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方圆建设集团支付多个节点的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147余万元。一审宣判之后,旺农公司、中融万德不服一审判决,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9月,邢台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终审判决生效之后,被执行人旺农公司、中融万德并没有按照判决确定的期限正常付款。“2025年4月,旺农公司仅又支付了工程款10万元,自此之后,未再支付任何回款。”穆女士称,公司多次向旺农公司及中融万德追款,对方均表示公司目前无资金财物可支付。

2026年8月,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襄都区人民法院对旺农公司与中融万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相关文件显示,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工商信息全面排查,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轮候查封名下车辆,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多方核查后,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因未查到可执行财产,法院最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穆女士道。

涉事国企回应:如果十分困难的话,想办法给几万块钱

公开资料显示,旺农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0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技术研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等,为国有企业,其股东为中融万德,持股比例100%。中融万德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资产管理、运营、实业投资等,其股东为邢台襄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而邢台襄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邢台市襄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持股比例100%。

“两家国有企业,背靠地方政府体系、长期承接市政工程项目,却无任何可执行资产,让我们难以理解。”穆女士道,她只能多次向旺农公司和中融万德催款,但对方表示虽然同情她的遭遇,但只能先给几万元。穆女士提供的近日一段她与旺农公司法定代表人、中融万德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某的通话录音显示,录音中,对方表示,“没人说能什么时候给钱,政府方面没听说(给),我也跟中融万德的领导沟通过,对方表示,如果您这边十分困难的话,想办法给你几万块钱,十万八万的。但我也跟对方表示过,这些钱解决不了多少问题。”随即穆女士提出,关于预约市区两级领导解决欠款的问题,对方表示不了解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9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出台最新刚性治理举措。文件明确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表率作用,对违约拖欠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发现拖欠问题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必要时分地区分行业进行通报。

10月26日,新黄河记者致电上述旺农公司负责人张某,记者表明采访来意后,对方表示打错电话,随后挂断电话。记者又拨通旺农公司另一位负责人李某电话,针对欠款问题,对方未予回应,随即挂断电话。

截至目前,该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巨额欠款及逾期利息,旺农公司及中融万德仍未足额兑付,后续款项追回工作仍无明确进展。

编辑:陈彤彤  校对:刘恬  剪辑:刘美琪  美编:李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