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最新发文!新就业群体,有好消息!
央视财经  2小时前

  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公开发布。

  《意见》分为六部分,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关爱力度、促进社会融入等方面作出部署。

  依法规范用工管理

  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广使用适应行业特点、紧贴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

  规范和加强新就业群体入职管理,严格执行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对新就业群体不文明从业行为的规制约束。保障新就业群体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

  

  强化合法权益保障

  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

  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

  畅通企业内部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

  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协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新就业群体公开。

  依法依规查处不合理收费抽佣、不公平分配流量,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

  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

  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

  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理和应用结果,严格执行算法备案制度。

  完善监督管理

  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完善从业信息发布制度,引导新就业群体形成合理收入和待遇预期。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依法加强新就业群体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

  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政策,畅通职业发展渠道。

  做好新就业群体中残疾人服务工作。按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给予相应社会救助,为工作中意外伤亡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

  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

  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网络直播间等友好场景建设。

  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司机之家等统筹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服务网络。

  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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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