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湖南高院披露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是某高校学生陈某将大麻伪装成卷烟、糖果,欺骗同学食用致其头晕乏力,被判刑6个月,处罚金3000元。
2024年1月14日,被告人陈某(某高校学生)在学院活动室假称大麻烟为自制“猫草”卷烟,欺骗同社团同学田某吸食。2024年2月28日,陈某在与田某打台球过程中,诱骗田某食用以糖果外貌伪装的大麻软糖,后田某身体出现乏力、头晕等不适状况,前往医院诊治。
陈某在其宿舍外被学院保卫处职工及辅导员等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陈某宿舍内的书包里查获疑似大麻叶7.78克、疑似大麻糖果72.72克。经鉴定,以上物品中检出四氢大麻酚。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将毒品大麻伪装成卷烟、糖果,欺骗同学田某食用,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陈某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据此,依法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视频:南都官微运营部 林嘉柳
作者: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