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广东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港澳居民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即日起,推荐港澳同胞在惠州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可获1.5万元/套现金奖励。本次活动奖励资金总额350万元,额度用完即停止受理,先到先得。

细则显示,9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成功推荐港澳居民购买惠州新建商品住宅、公寓、商业办公用房,且在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网签的,按总价分档奖励:50万元以下奖5000元,50万元(含)至150万元(不含)奖1万元,150万元(含)以上奖1.5万元。奖励总额35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停,超额按网签时间先后兑付。
购房人须为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首次支付定金或首付款须在2026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24时,2027年1月31日前网签。二手房不参与。同一套房多名共同购房人,至少1名符合条件。
细则表示,推荐人须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一套房仅1名推荐人可申领,购房人配偶、房企在职员工、股东、实控人不得申领政府奖励。推荐关系由推荐人、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三方确认。推荐人向开发企业提交推荐人及购房人身份信息,开发企业核实后,与推荐人、购房人签订《港澳居民购房推荐关系确认书》。
申请由房企每月1-20日提交至各县(区)住建部门,审核公示后发放,受理截至2027年2月26日。细则申明,严禁虚构推荐关系、伪造材料套取奖励,违者取消资格、追缴资金,涉刑移送司法。奖励发放后,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前注销合同的,推荐人须在注销前全额退回。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作者: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