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审计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在对2023至2025年产业扶持政策和相关涉企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中,审计发现,1个主管部门向51家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奖补135万元;未督促项目单位办理获得奖补3.82亿元的634个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回复南都N视频记者称,相关企业在奖补资金发放时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资格,后续复核时被取消资格。目前,已追回39家企业奖补资金117万元,尚有6家企业共18万元未退回。对于科技成果登记问题,该局承认监管不到位,已组织补登,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补登工作。
企业获高企资格后被取消,尚有18万元奖补未退回
针对《报告》指出的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奖补135万元的问题,市科技局表示,相关资金均依据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支持政策文件发放,资金发放时省认定办已向企业颁发高企资格证书,企业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拨付条件,但后续省认定办复核发现相关企业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遂取消其高企资格。
市科技局在回复中援引专项审计意见称,有51家企业在获得高企认定补贴后,因被省科技厅发现存在认定前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虚报创新能力等情况,被取消高企资格,涉及需退回奖补资金135万元。
对于涉及企业数量,市科技局进一步说明,上述51家企业于2018年至2023年申报并获得高企资格,后在复核中被取消资格,其中45家获得财政补助资金共135万元。
市科技局表示,根据高企认定工作部署,该局负责联动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开展高企认定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财务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差异、研发经营条件等进行形式审查,并针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审核推荐完成后,由省认定办组织专家开展认定评审,以及认定报备、资格证书颁发、认定后资格复核、高企资格取消等工作,其中资格复核工作不定期开展。
企业为何在获得高企认定后又被取消资格?市科技局解释,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复核时专家对当年申报材料中的部分内容不予认可,核减后企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
二是企业获认定后经营异常,未提交复核材料;
三是企业发展数据波动,在获得高企资格后未持续对标高企认定条件进行维护,复核时被取消资格;
四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高企年度发展情况表。
市科技局表示,针对上述45家已领取补助但被取消高企资格的企业,已开展奖补资金追收工作。截至回复时,该局已追收39家企业共117万元,剩余6家企业共18万元尚未退回,正依法继续追收。
此外,市科技局表示,在2026年高企申报地市审核推荐环节,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已同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开展审核,通过部门联动审核把好高企申报推荐关。
634个项目科技成果登记未及时办理,计划年底前完成补登
《报告》指出,1个主管部门未督促项目单位办理获得奖补3.82亿元的634个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对此,市科技局表示,未及时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是工作闭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并不影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
对于此前未办理的原因,市科技局解释,
一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在期限内履行登记义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作为成果登记办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大部分成果完成单位未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时履行登记工作;
二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梳理有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所产生的科技成果,也未及时督促未登记的成果完成单位按时登记。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负责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有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所产生的科技成果,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在成果评价之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科技局已于2026年4月下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并发动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完成单位整理资料、办理补登。
市科技局表示,目前已分批次对补登项目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30天,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补登工作。
来源:广东省东莞市审计局、南方都市报
编辑 张任姣
责编 王 萌
审核 丁 伟
作者:封面新闻企鹅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