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失误,存2500元变25000元,储户要归还;观点:“离柜概不负责”差点成了回旋镖,银行平时淡化责任,这时又霸道,还是应该多尽责
南方都市报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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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差点成了回旋镖,银行还是要多尽责

据媒体报道,2025年12月,严某前往某银行存款,交给银行职员现金2500元。职员一时疏忽,操作失误,在银行系统录入存入2.5万元。当晚,银行核对账目时发现存在2.25万元差额,通过调阅监控录像,确认该差额系严某办理存款业务时多录入系统所致。银行随即联系严某,而严某认为银行柜台处明确告示“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拒绝退还。

严某的理由当然不成立,双方后来对簿公堂,法庭判决严某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最终严某同意返还钱款,与银行签署调解协议,案涉纠纷得以解决。

该案例涉及日常的生活场景,很容易让人产生代入感。银行经常张贴“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示,尽管经不起推敲,但已经深入人心。在涉及钱的问题上,大家更容易强调自身责任,一旦出现差错,首先便要面临一番“扪心自问”。这就像现实中的一些诈骗案例,多少有些“受害者有罪论”的意思。直到如今面对这样一个案例,经由法官判决说理,大家才意识到银行柜台张贴的“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属于银行单方面制作的格式声明,该条款免除己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并无法律效力,钱是谁的就归谁,不存在真的“离柜概不负责”。

严某以“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来主张自身权益,让制定这个规则的银行一方多少有些尴尬。于理而言,法院判决没什么问题,于情而言,倒显得银行有些霸道,平时淡化自身义务,反复提示“离柜概不负责”,如今到了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倒是想不起这条规矩,而是强调用户责任,显得有些双标。

抛开这番纠缠,此案例还有更深层的问题值得注意。一方面,这样一个案例起到普法的作用,让人看到这条规则之荒谬;另一方面,也让大家看到银行和用户的地位不对等。银行一旦因为误操作损失利益,很容易动用各种资源挽回损失。相对而言,用户则是明显弱势的一方。银行有监控、系统日志、操作记录、流水凭证,储户手里往往只有一张回单。一旦发生争议,银行调取证据的能力远强于个人。

更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问题看似是用户误操作,背后实则银行未尽责。最近媒体曝光的一批案例,呈现的用户维权之难,让人感同身受。有人通过银行线上购买600万元资管产品,亏了本金,银行辩称“没欺诈”;客户买百万理财亏了23万元,银行说“自主购买、已提示”;老人花120万元买基金转更高风险产品亏70万元,银行也卸责。这些案例中用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人士也提醒,所谓“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前提是需要由卖者尽责。银行是强势一方,该尽的责任尤其得尽,不要动不动就“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报道回顾

银行职员输错数字,存2500元变25000元,储户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退钱;法院判了:该告示无效,是银行单方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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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