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项乒乓球国际赛事连番上演,短视频平台上一些所谓“赛事直播间”也热闹起来。
这其中,暗藏着以牟利为目的的假直播。以2026WTT蒙彼利埃冠军赛孙颖莎对阵王艺迪的女单半决赛为例,据媒体报道,在这场比赛开赛前,社交平台多个直播间已上演“局点大战”。看似紧张的对决,从头到尾都是主播虚构出来、引导下单的幌子:往届赛事的现场声、解说声被拼接进来,比分由主播手动更新,画面下方挂着商品链接。
这类假直播已非个别现象,部分直播间观看人数甚至超过20万,其中乱象层出不穷:一名选手同时在不同直播间对阵不同对手,主播则常以“选手获胜即可低价下单”等话术诱导观众消费。虽然部分直播间在画面下方以小字标注“乒乓球经典赛事拆解回放”,但配以“实时比分”“现场解说”,普通观众很难分辨。
记者搜索社交媒体平台发现,不少乒乓球迷都踩过假直播带货的坑。“我看了会儿樊振东对阵王楚钦,主播开始卖膏药,结果那天他俩根本没有比赛”“看到孙颖莎和张本美和打到28比28,就觉得不对劲”“还没开打,就说王曼昱输了”……
有观点提到,假直播极易误导乒乓球爱好者,还存在消费风险。部分球迷通过社交媒体反映,向平台举报后,收到的多是“12小时内核查”“已列入重点监控”等回复。
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解读,该类假直播可能涉及多项违法。往届赛事录像画面属《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即便认定为录像制品,如制作者未授权播放,可能其侵犯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伪造实时赛事进行带货系营利性使用,博主不能以合理使用进行抗辩。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博主引流带货侵犯运动员的肖像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姓名,参照姓名权保护,故博主侵犯运动员姓名权。同时,如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姓名引流,引人误认存在代言、授权关系,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
李富民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负有真实全面告知义务,消费者如因误认观赛场景而下单,可能符合《民法典》欺诈构成要件,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货款或者服务费,并主张货款或者服务费用金额的三倍赔偿。
他认为,在这类乱象中,平台在部分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平台接到通知未及时处置的,对扩大部分与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如知道或应当知道仍不处置的,与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未尽内容管理义务的,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
造假者利用球迷牵挂比赛胜负的心情,靠调动情绪兜售商品,说到底是把大众对国球的热爱变成牟利的工具。普通球迷很难快速识别拼接素材伪造的假直播,只靠观众自行分辨远远不够。
平台不能停留在“举报一件、处置一件”的被动模式。这会让违规成本低于收益,难以形成震慑。作为流量分发的第一道关口,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借助技术手段对相关直播间提前核验、常态化巡查。
想要根治假赛事直播带货的乱象,既要球迷擦亮眼睛,也需要平台把审核落到实处、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多方合力守住内容传播和消费市场的底线。

编辑:朴丽娜
责编:赵一凡
作者: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