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罗大美遇害后家属追讨173万借款:官司胜诉,但债务人未履行,两套房产被指提前过户到儿子名下;罗大美母亲:多年维权也欠下了外债
齐鲁晚报  1小时前

11月4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河南南阳网红罗大美2023年7月遇害之后,除了刑事追责,家属仍在艰难追讨其生前借出的一笔173万余元款项。

围绕这笔借款,罗大美父母起诉债务人侯某某获胜诉。执行阶段,法院未发现侯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执行。家属随后发现,侯某某在借贷诉讼立案前数月,已将名下两处房产转移至其子王某某名下。

罗大美生前照片

一方凭转账、备忘录主张借款,

另一方辩称系代购与借名投资

罗大美父母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在整理罗大美遗物时,发现其苹果手机“备忘录”中记载了详细的出借款项明细,且该“备忘录”已同步备份至iCloud云储存。罗大美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备忘录”中记载的侯某某“188+16万”借款事实与实际多笔银行交易记录对应,并提供了相关的转账记录。

罗大美遇害案一审开庭

但借款人侯某某在法庭上辩称,她与罗大美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侯某某称,两人系关系极好的朋友,罗大美因工作繁忙,经常委托她帮忙购买烟酒、茶具、家具等生活用品,微信、支付宝中的转款均为代购生活用品或罗大美从其处购买玉器、手串等产品的费用,并非借款。双方往来的200余万元大额转账,则是罗大美碍于网红身份不便出面,借用其名义投资炒币的资金。侯某某称,她本人也投入部分资金,并以自己名义与广东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虚拟货币。后因发觉受骗,双方找公司交涉并达成退款协议。扣除自己的投入份额、要账费用、罗大美拿走的现金及购买镯子的尾款后,剩余退款已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全部还给罗大美。

侯某某还称,罗大美遇害后,家属误以为案涉转账为借款,多次通过威胁、诱导等方式试图让她承认借款,但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

债务人房产提前过户给其子,

家属起诉撤销转移行为待开庭

罗大美家属认为,侯某某在负有债务的情况下,将房产无偿赠与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其子,直接减少了责任财产,导致债权无法受偿,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予撤销。该案此前已开过一次庭,11月9日将再次开庭。

罗大美遇害案一审开庭

11月4日,罗大美母亲发布视频表示,目前通过法律程序给儿子维权,这几年打官司也没少花钱,也欠下了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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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刘齐

审读:王永田

监制:殷美玲

作者: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