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90,终止上市!
上海证券报  3小时前

  6月20日晚,*ST锦港(600190)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ST锦港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6月3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截至2025年3月31日,*ST锦港股东户数为78797户。

  财报连年造假

  上交所在决定书中指出,2025年5月29日,*ST锦港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这直接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5年4月29日晚,*ST锦港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详细列出财务造假数据:2022年,公司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就前述造假违规行为,并结合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000万元,对以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为首的12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罚款2760万元,对于决策、组织实施的“首恶”刘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主要责任人原财务总监李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ST锦港的造假行为并非始于2022年。2024年11月1日,公司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公司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这些虚假交易致使公司2018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0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1.0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1万元。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9.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9万元。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2亿元,虚增成本24.3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4万元。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11.40万元。

  监管立体追责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这意味着,即使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承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中证投服中心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等方式依法帮助投资者维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已有投资者提起了针对公司及责任人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后续,投服中心介入后,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别代表人诉讼规则,将有更广泛的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司法程序保障。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也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据了解,公司6名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立体追责已在全面跟进。

  作者:高志刚

  

作者: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