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不容玷污!网警公布6起侮辱英烈案
公安部新闻传媒  6小时前

  今天是七七事变爆发88周年

  回望历史,无数英雄先烈

  用生命捍卫国家尊严

  他们的精神是民族的脊梁

  

  然而

  有个别不法分子漠视历史

  侮辱英烈,挑战法律底线

  今年以来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

  依法查处6起侮辱英烈案件

  案例一

  网民王某玉为博取大众眼球、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多次发布侮辱、诽谤贬低英雄先烈的不当内容,发布后迅速、广泛传播,浏览次数共计达1万余次,严重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王某玉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二

  网民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侮辱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不当言论,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内容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后,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网民黄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扰乱人们的正确认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网民赵某鹏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罔顾历史事实,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内容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鹏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网民雷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引发公众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雷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网民李某剑在某网络平台公然辱骂革命先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亵渎国家和民族情感,引发公众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剑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任何诋毁英烈的言行

  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切莫触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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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海报:王斯佳

  编辑:张安玉

  审核:王希

  签发:陈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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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