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广东省英德市法院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部分网友和媒体反映我院工作人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我院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经核实该警车系我院公务用车。9月18日上午9时34分,我院两名工作人员从法院出发,前往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送达法律文书。因下午还有其他送达任务,当日中午13时31分至15时35分,工作人员就近将警车停放在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车场,前往商场内山姆超市购买午餐(牛肉卷2份、饼干1盒、饮料1组)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用餐后,工作人员在未着制服的情况下,驾驶警车离开停车场,继续开展送达工作,并于当日返回单位。
我院工作人员利用公务期间的便利驾车前往超市购买私人物品,属于公车私用,且未按规定着装驾驶警车,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接下来,我院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此事件反映出我院公务用车管理不严,个别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下一步,我院将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外出工作人员行为监管。同时,对我院工作人员在未全面调查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作出回应,造成公众误解,深表歉意。
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
此前据澎湃新闻报道,一位网友反映近日一辆粤R法院警车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出现在广州一家山姆店停车场,质疑法院公职人员公车私用,且利用上班时间购物上班时间穿便装在100公里外的山姆购物。
当地法院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涉事女司机确为英德法院工作人员,当时在工作之中,不存在公车私用,“正在处理,还没结果,领导他们商量一下怎么定性这个事情”。
9月25日,英德市法院回应:
针对网友和媒体反映我院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法院已成立工作组开展核查。目前,正采取向当事工作人员谈话、调阅用车手续及行车记录仪、查阅当日送达案件卷宗材料等措施进行核查,核实后将依法依规处理,后续情况及时予以通报。感谢广大网友和媒体朋友对法院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来源:@英德市法院、澎湃新闻
▌编辑:李晨 校对:王菲
作者: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