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等十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成功入选。
该案中,张某原系上海海某技术有限公司射频芯片研发部门负责人,离职后自行设立尊某通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上海尊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前后,张某拉拢仍在海某公司工作的周某等人加入尊某公司,共同商议研发同类芯片。为缩短研发周期、迅速实现量产并吸引融资,张某指示周某等人招募更多海某公司员工入职,高某等七人明知海某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仍在离职前后非法获取技术信息用于尊某公司芯片研发。赵某某、屠某某在职期间也应按要求提供了海某公司的技术信息。获悉海某公司准备起诉后,张某还指使相关人员删除侵权数据、销毁硬盘、签署虚假承诺函以掩盖非法来源。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某等人通过高薪诱使海某公司内部员工以浏览、下载、截屏等方式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经评估,涉案技术信息合理许可使用费折现值高达3.17亿余元。其中,周某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因组织、指挥犯罪活动,对全部罪责承担责任。最终,十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判决已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作为前沿技术商业秘密保护的典型案例,精准把握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行为定性及许可使用费认定标准,严厉打击了离职员工攫取他人创新成果的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格保护科技创新的坚定决心。
文 朱兰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