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东安村发生一起山林火情。经查,该山林火情系枕头乡东安村村民赵某某在上坟祭祀燃香时将周边杂草引燃,引发火情。目前,赵某某因涉嫌过失引起火情,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26年4月4日,长治市沁源县韩洪乡旭河村发生一起山林火情。经查,该火情系韩洪乡旭河村村民席某某携带未完全熄灭的燃烧纸灰进山祭祀引燃山林植被所致。目前,席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季气候干燥而多风,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山林内可燃物多、山林火灾风险急剧攀升。祭祀烧纸、烧荒、烧杂草、丢烟头、放鞭炮等行为极易造成火灾隐患。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野外用火。切勿心存侥幸,一旦因过失引发火情火灾,可能触犯失火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杜绝野外用火,文明祭祀,守护绿水青山。
编辑: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