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4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安徽涡阳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违规发放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分局依法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罚款30万元。对刘焱、刘洋警告。对张永杰禁止从业5年。
安徽涡阳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虚增存贷款规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亳州监管分局对安徽涡阳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华士凯警告。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编辑 张大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