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经济稳中有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平稳增长。
一、工资水平保持稳定增长
202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9374元,比上年增加3958元,名义增长3.8%;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79元,比上年增加1469元,名义增长2.4%。分行业门类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排前三位的行业是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较低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房地产业等。
二、工资统计有关情况说明
(一)工资统计对象及统计口径
工资统计中城镇单位是指城镇地域内就业人员在5人及以上法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这里的工资是指全部劳动报酬,既包括就业人员从单位实际领取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还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工资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平均工资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行业、岗位总体工资情况的统计指标。平均工资的增长变化,既受宏观政策、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与法人单位自身经营情况、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等有关。对于个人的工资水平和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和增速存在的差别,需要从行业、地区、单位、岗位等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