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内容如下:
关于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贯彻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我市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家庭(含单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住住房,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限一套住房。提取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总额不超过15万元。
本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执行。
附件:办理标准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办理标准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家庭(含单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住住房。
二、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含单职工)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核定提取额度,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15万元。
三、提取频次
限一套住房,一次性提取。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2.申请人一类银行卡;
3.申请人不动产权证书。
五、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办窗口、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