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新华网安徽频道  1小时前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月27日发布通告,安徽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等实施“免申即享”。安徽省人社厅同时发布《关于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告》,明确申领条件、补助标准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达60%

安徽商报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人社部相关通知及我省文件规定,我省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对象包括在我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截至2025年末,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含补缴)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度费款所属期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免申即享”。

通过数据比对、地方初核,省人社厅已将“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0月28日至11月3日)。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s://ahrs.ahzwfw.gov.cn:12333/ggfwwt/)。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安徽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省人社厅同时明确,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不适用。

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省人社厅明确,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单位、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安徽商报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