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任命两名副市长
大江新闻客户端  2小时前

大江新闻江西政读获悉,新余任命两名副市长,具体如下: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决定任命:

江绍龙、周敏丹(女)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决定免去曹卫红(女)的新余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决定任命:

何智勇为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郑军的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钟耀兵的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任命:

黄润芳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付林(女)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华玉兰(女)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园园(女)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林根为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雪婷(女)为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云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仕达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欧阳峰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大勇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付林(女)的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叶剑辉的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园园(女)的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批准免去杨洋的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廖良生、舒永忠辞去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军平辞去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编辑:廖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