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手治理“职业索赔”乱象 八部门联合发文 剑指假维权真牟利
荆楚网客户端  1小时前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何怡)以“打假”为名,行“碰瓷”之实?今后,这类以牟利为目的的投诉举报行为将被重点规制。2月3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关于依法规范处置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依法治理职业索赔乱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意见》明确,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是指行为人并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而是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权利,变相向经营者施压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扰乱正常经营及行政、司法秩序的行为。

  哪些情况可能被认定为“牟利性”?文件列出了具体特征:购买商品数量明显超出正常需要或与消费习惯不符;同一人或多人短期内对同一类问题大量投诉;无法证明真实消费关系或实际权益受损;甚至通过“调包”、伪造证据等方式制造索赔借口。

  此外,一年内在我省行政部门提出或撤回投诉举报10次以上,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操作30次以上,也将被视为异常。

  《意见》并非“一刀切”。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实质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或企业内部“吹哨人”依法举报的情况,将依法处理,不纳入牟利性投诉举报范畴。

  记者了解到,湖北在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方面已有探索。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应受尽受、分类处置”,建立“诉转案”机制,对调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转为监管案源。同时,通过智慧监管消保平台大数据分析识别“高频率、同质化”投诉特征,形成疑似职业索赔名录。湖北市场监管还通过大数据平台为市场主体推出“挑刺报告”服务,现已为700余家企业定制整改方案,从源头减少合规风险。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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