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发现全屋发霉,租客要求退款遭拒
深圳新闻网  1小时前

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伊宵鸿) 预交租金和押金租赁的房子,租客直到收房时才发现屋内大面积发霉,完全无法正常居住,于是向房东申请退款却屡屡被拒。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依法判决解除租房合同,房东全额退还租客租金、押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违约金。

2024年6月26日,租客徐某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辖区一套住宅,月租金4100元,押金8200元,明确约定房东需在6月28日前完成房屋交付。签约后,徐某依照约定足额支付首月租金与押金,合计12300元。

交付期限届满后,房东未能按时交房。同年7月1日,徐某前往现场收房准备入住,却发现房屋存在大面积发霉、墙面脱灰等严重质量问题,考虑到家中有两岁幼儿共同居住,霉变环境存在极大健康隐患,当即决定不予入住,第一时间联系房东及中介提出解约退款。然而,房东拒不退款,甚至在双方解约沟通的次日,就将房屋重新挂网招租。

龙岗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房屋霉变、墙皮脱落问题突出,已丧失基本居住功能,对包括幼儿在内的居住人员存在健康威胁,租赁合同的根本目的已然无法实现。徐某收房发现问题立即提出解约,未实际入住、未占用房屋,解约行为合法有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