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是工程项目没参保/没及时参保,有什么后果?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或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的,职工在工伤保险期限生效时间开始之前或工伤保险期限终止时间之后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相关待遇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对于“先开工、后参保”这种情况,《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粤人社规〔2026〕21号)明确规定,项目开工之后才来补办参保手续的,应按工程合同总造价、全额参保缴费;符合按人工成本作为缴费基数的项目,应按总的人工成本费用参保缴费。
二、如果受了工伤、评了残,工友能享受哪些待遇?
医疗待遇。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经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生活不能自理的,经确认还可享受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分为四档,分别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40%、30%支付。经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除由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还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按等级从十级到一级,对应本人7个月到27个月的工资。
三、如果职工不幸因工死亡,家属能拿到哪些保障呢?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四、粤保保温馨提醒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只覆盖项目使用的不能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的职工。项目使用的相对固定的职工,如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资料员等,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用人单位方式依法为其参加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牢记“参保责任不能断档”。因为中途停工、工期延长这些原因,没法按施工合同确定的计划交(竣)工时间完工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按规定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确保工伤保险期限不出现空档期。
同一个职工同一个事故,同时符合按照用人单位参保方式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参保方式申请工伤认定条件的,应以用人单位方式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和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两头享受待遇。
策划:刘思敏 邓玉盈
主持:杨政芳
视频:赵瑞城







